根據大法官解釋,執行業務所得與薪資所得同屬個人提供勞務所得,性質相近。執行業務所得可減除相關成本,例如業務使用器材設備的折舊及修理費等,皆可減除。

因此,大法官認為,所得稅法的法定扣除額上限嘉義縣番路鄉債務整合諮詢 >高雄市湖內區小額貸款 ,已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人民的平等權,主管所得稅法的財政部應於2年內解釋意旨,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對此財政部指出,將依大法官解釋內容,於2年內提出所得稅台東小額借款 法修正草案。但有不具名官員私下指出,模特兒是否為執行業務所得者,是看雇用型態。有的是經紀公司接案,再付薪水,所以模特兒的收入被認定為薪資所得;但如果是個人工作室接案,就是執行業務所得。

例如,律師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扣除30%,模特兒可扣除45%,代表模特兒賺了100萬元,僅55萬元需要報稅,但是薪資所得扣除額上限僅12萬8千元,因此發生不公平的爭議。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 8日(快速借錢)新北市平溪區哪裡可以借錢 電)大法官會議今提釋憲案,指綜所稅薪資扣除額明定法定扣除額上限,違反平等原則,屬違憲。財政部回應,將依大法官解釋 2年內提出修法草案,但官員私下認為會造成稽徵行政大亂。

但薪資所得僅可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新台幣12萬8千元,不容許列舉減除超過法定扣除額的必要費用,不僅形成執行業務所得者與薪資所得者間的差別待遇新竹縣五峰鄉個人信貸 ,亦形成薪資所得者間的差別待遇。

然而一般上班族,成本費用卻難以認定,「例如治裝費,是否可以列舉扣除?」就是因為難以認定,所以財政部才統一規定薪資扣除額,「如果是為了上班買的衣服,平常下班後那些衣服還能穿嗎?」;「買的車開去上班,車子費用可以列舉嘛?」認為讓所有成本費用皆可列舉扣除,反而是為高所得者減稅,成為一般高所得者避稅的便利管道,更會造成稽徵行政大亂。10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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